昌都市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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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公布了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昌都市入选,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000万元。

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2022年起,在总结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补政策基础上,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有效模式,切实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费、增效,促进形成普惠金融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2019年至2022年,在自治区财政、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日喀则市、拉萨市城关区、林芝市先后入选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山南市入选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累计获得普惠金融专项资金2亿元。专项资金的下达,推动林芝市、山南市设立了辖区首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促进各地不断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资金统筹用于支小支农贷款贴息、支小支农贷款风险补偿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涉农业务降费奖补、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充等方面,有效解决了西藏小微企业、“三农”等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改善西藏融资环境、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以及金融助力小微企业、农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结合财政部新修订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西藏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同时,继续加强部门协同和政策联动,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形成合力,切实发挥奖补资金引导激励作用,为推动西藏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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