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打出“组合拳”


(资料图)

近日,记者从拉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拉萨市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拉萨市增设“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净土健康产业产值年均增长率 ”“那孜国家草原自然公园”3类5个特色指标,将实施百里生态绿廊、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二期)、拉萨市生态综合监测站项目,推进“双化”协同综合试点城市建设、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大气污染状况调查与溯源研究、矿区涉重金属固体废物排查、声功能区监测点位优化调整纳入创建亮点工作。

为保障工作质效,拉萨市将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工作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紧密结合,加强调研协调、狠抓项目建设、严格督查考核,为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有力保障。

据介绍,2022年以来,拉萨市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建设“三区一高地”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首府意识、扛起首府担当,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丽琼介绍,2022年,拉萨市明确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重点任务53项、重点项目21个。2023年细化重点任务49个、工作措施133条、标志性工程(工作)10个、重点项目62个、拟出台规划文件13个。各成员单位聚焦目标任务,清单化调度、项目化推进、制度化落实,有力推动创建任务落地落细。

2022年以来,拉萨市主动作为,狠抓重点,努力在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上当好排头兵。受疫情影响,2022年21个重点项目完成5个、16个正在积极推进中。对仍在推进的重点项目,已经纳入2023年项目清单,一并跟踪调度。2023年重点项目62个完工2个、开工43个、17个正在推进前期或招投标,项目总投资94.37亿元。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2022年累计栽植苗木1700万余株,2023年计划人工营造林19.66万亩,目前配套水电路工程全部完成;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项目37个子项目已完工33个,完工率89.19%,累计完成投资41.22亿元,占目标任务的76.45%;总投资约2亿元的拉萨河谷(堆龙以西)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68.9%;那孜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项目完成70%。墨竹工卡、林周等5县23个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获批;整治入河排污口237个;检测机动车7万余辆;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期)改扩建项目完成70%;总投资3.2亿元的柳梧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附属配套主管道(一期)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22%;全市3个县、11个乡、41个村完成自治区级示范区现场复核。

在实施绿色产业发展方面,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4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家;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商场”2家;推荐申报自治区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9家、家庭农(牧)场11家;推荐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25家、9家通过评审。2023年1至3月,拉萨市累计接待游客208.86万人次,同比增长34.51%,实现旅游收入16.46亿元,同比增长33.17%。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推进顺利,踏查2129.81公里,采集标本70种338个。共发现野生动物89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17种。2022年实施的27个美丽宜居村项目均已开工,2023年计划建设14个、已开工13个。2022年累计落实生态补偿资金1.97亿元。及时下达2023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7亿余元,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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