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创新推行“市县同权”改革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赣州讯 (江西日报记者梁健)近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推行“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施方案》,加大对县(市、区)放权赋能力度,将118个行政许可权事项下沉至县级,6月底前由县级对口单位承接正式运行。该市提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试行“市县同权”改革,实现市县一体化集成审批服务;加大对县(市、区)放权赋能力度,下沉一批市级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推动企业群众办事“不出县、不出园”,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营造比肩粤港澳大湾区的营商环境,赣州市创新推行“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明确市县两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权责,推动跨层级审管衔接互动,保障“市县同权”改革落地生效;加强上下工作联动,将更多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配齐配强基层审批专业力量,加强审批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承接能力;赋予县(市、区)更大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层级,按照“市县同权、市县同办”的原则,充分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理的需求。同时,精简办事流程环节,要求4月底前,市直相关单位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对本系统行政权力事项逐项梳理优化,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细化受理条件、办件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要素,编制全市统一的办事指南,确保同一事项在全市同标准办理;设立“市县同权”综合受理窗口,5月底前建成市县联动审批平台,明确审批监管责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审批监管责任;完善审管互动机制,依托市县联动审批平台,建立完善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机制,实现审管联动,形成管理闭环,确保审批监管有效衔接;强化数据互通共享,深化政务数据汇聚开放共享,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市县同权”改革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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