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系统治理粮食系统腐败问题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抚州讯 (江西日报记者钟海华 通讯员黄红梅)自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抚州市统筹打好查纠整改、查办案件“组合拳”,为维护全市粮食安全,守牢“赣抚粮仓”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下发履责提醒单、督办单,开展政治谈话、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压实相关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的责任,推动聚焦“人、责、粮、库”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坚持边自查、边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下发《关于建立粮食流通联合执法机制的意见》,实行发改、市场监管、农业等多部门联合巡查抽查,加大协同执法力度;修订完善《抚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抚州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规范了市级储备粮轮换环节管理。截至3月底,全市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17个,已整改完成202个。

该市通过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途径,深挖涉粮腐败问题线索172件,对问题反映典型的集中力量严查快处。目前全市已立案108件,采取留置措施8人。严把案件定性处理关,对所有涉粮案件都进行提级审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二、三种形态处置207人,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追赃挽损1687.6万元。

与此同时,该市立足修复“粮仓漏洞”和政治生态,把查办案件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制度,堵住监管漏洞。截至3月底,全市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7份,推动监管部门和国有粮企建章立制129项。

针对省委涉粮专项巡视反馈粮食仓储设施老旧、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足问题,该市制定出台了《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国有粮库“退城进郊”项目建设。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千方百计为粮农解决“卖粮难”问题。对全市76起拖欠农民售粮款的诉讼案件,及时督促相关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目前已执行到位65.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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