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息产业成绩亮眼 入选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1月25日,工信部正式公布了2021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深圳市以优异成绩入选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信息消费是指居民或政府为满足个人或公共需要在核算期内购买使用的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可分为信息产品消费和信息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是指积极开展信息消费相关工作,符合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条件,由工信部授予相关称号的城市。

深圳获此称号,与强大的数字经济产业密不可分。据悉,2021年深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约为三成,规模和质量均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数字经济和信息消费的深度融合发展释放了强大的数字红利,推动深圳消费水平显著增长。市工信局表示,截至2021年11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641.70亿元,累计同比增长11.8%,消费活跃度位居全国前列。

信息产业成绩亮眼,离不开相关政策支持。据了解,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息消费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不断挖掘需求潜能。首先,超前部署信息基础设施。深圳是全球首个实现5G独立组网全覆盖的城市,推动建设了国家超算深圳中心、鹏城云脑等高性能计算中心、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第二,大力推动信息消费业态创新发展,形成了传统信息产品到新型智能硬件的全方位供给能力。第三,持续提升智慧公共服务质量,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公共服务能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i深圳”和“深i企”分别实现超过7696项个人业务和2800多项涉企业务“一站式”办理。第四,全方位构筑信息消费支撑体系。深圳市不断完善信息消费顶层设计,出台《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创造消费新需求的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20余项相关政策,营造了良好的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袁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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