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面措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河北开展劳动用工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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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

四方面措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河北日报讯(记者解楚楚)近日,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五部门印发通知,自6月至12月在河北省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持续巩固根治欠薪成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4个方面主要措施。

开展风险摸排。借助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等各方力量,依托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平台、工会劳动关系动态监测系统等信息系统,以欠薪风险为重点,前移关口,深化服务,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了解企业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对存在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开出“用工处方”,提出改进建议。结合部门间共享的企业缴税、缴费、还贷、物流等数据信息,综合分析研判企业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时限和整改负责人,做到整改一条消除一条,力争将欠薪等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开展协商要约。基层工会主动开展“要约行动”,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引导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稳定且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重点就职工技能要素参与企业分配、育龄职工弹性工作方式等进行集体协商。指导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与职工重点协商调整薪酬水平、支付周期,努力稳定工作岗位。对因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等情形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变更、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以新办企业为重点,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成立服务指导组,通过免费发放用工指南、组织线上线下讲座等多种方式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民主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引导职工有序参与企业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防范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劳动报酬争议。对符合法定情形确需裁员的企业,指导其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依法履行程序。对因企业裁员产生的失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援助、心理指导、技能提升等服务,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

加强示范引领。大力宣传企业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以及积极防范化解欠薪等劳动关系风险矛盾方面的典型做法,营造防范欠薪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聚焦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推进京津冀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工作,创新完善根治欠薪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京津冀区域内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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