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曾一波三折陷僵局,东莞南城水濂山废旧采石场将重启生态修复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秦小辉

图、视频/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俊伟


(相关资料图)

作为东莞市矿山复绿的代表性旧石场,水濂山废旧采石场复绿工作一直备受关注。2012年9月,南城街道办下属企业将水濂山废旧采石场承包给私人进行“复绿利用”,用于苗圃种植,建设花木场,2019年,因为涉嫌建设违法建筑,该花木场被强制清理。2023年4月,东莞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书确认,南城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1月6日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10多年间,由于发包方和承包方被指存在违法行为,南城废旧采石场身陷诉讼泥沼,其复绿之路陷入僵局。

对于废旧采石场的生态复绿工作,羊城晚报一直在关注。南城街道表示,坚决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的决定,依法依规开展复绿建设工作。

发包方和承包方被指存在违法行为

事情还得从2012年说起。当时,南城街道办事处计划对废弃矿山进行复绿。彼时,梁先生、袁先生有意向接手废旧石场复绿。2012年9月,东莞市南城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后改称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实公司”)与袁、梁二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合同显示,南实公司将东莞市南城区水濂社区372.6亩废旧石场承包给袁、梁二人进行复绿利用,承包期限为40年,从2013年1月至2052年12月。合同约定,通过建设园林、花卉、苗圃、体闲基地的方式进行复绿;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不得动工建设建筑物;未经同意,不得将地块整体或者大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此后,袁、梁二人筑围墙、修道路、建设施,后又考虑到建设成本和复绿周期,袁、梁又将该园陆续转包给包括刘、许、张、周在内的100余户花农。“经过几年的建设和植绿,园内设施齐全,绿意葱茏,景致很漂亮。”刘先生说,2015年,花木场还举办过一届花卉盆景艺术展,附近村民纷纷前去游玩观赏。而据梁、袁二人委托律师王先生介绍,当时,出于需要,承包方建了基础设施,“做完以后,他们后续操作(存在)不合规、或者说不讲究(的现象)”。

上述一些行为引起了南实公司的注意。2018年,南实公司以梁、袁二人未完成复绿和配套设施建设,以及擅自对地块进行分包和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地块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其解除合同,并判令其返还地块。诉讼期间,2019年1月,南城街道办在水濂废旧石场张贴了强制清理公告,称水濂社区废旧石场堆放的集装箱临时搭建物及永久性建(构)筑物均属违法建筑,并要求承包人及花农在2019年1月6日前搬离、腾空、拆除违法建筑,逾期将进行强制清拆。2019年1月6日至8日,南实公司委托东莞市城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水濂废旧石场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对于此次拆除行为,“除了公告,并没有看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建筑认定书。”多名花农表示,此次强拆后,水电被断掉,花木场也不准外人出入。花农们被告知土地将被收回,不能再经营花木生意了。花农周先生等人表示不服,向东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赔偿其因强拆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2023年4月27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复议书认为,南城街道办事处不具备对违法建筑的定性、查处以及强制拆除的法定职责,其实施案涉拆除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此认定,南城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1月6日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由于周先生等人未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证实其建筑物有合法报建手续,其赔偿主张未予支持。

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起,南实公司与梁、袁二人的官司也从一审、二审,再上诉,最终判决为:南实公司与梁、袁二人签署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属于无效合同,判决梁、袁二人向南实公司返还案涉土地。

行政复议引关注,旧采石场将重启生态修复

那么,备受关注的旧采石场复绿工作是否还能恢复呢?4月27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给了各方以希望。花农张女士等人表示,希望接下来最好能够重回采石场种花。附近村落村民则希望这片封闭的荒山能够盘活,建设公园、开花场都好,希望能够早日还绿水青山于民。

记者近日走访水濂山废旧石场发现,一条主干水泥路延伸到山顶,道路两边茅草足有一人多高,茅草丛中散放着各类盆景,道路两侧都是断壁残垣,不少花木场的名牌还挂在铁门上。登上山顶,整个采石场景致尽收眼底,场中的人工开凿湖蔚为壮观。

东莞市主要领导日前来到南城开展巡林工作,在南城水濂山石场现场强调,要深化调查研究,加强对现状道路、植物、挡墙的生态修复,开展林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要充分利用水面资源,因地制宜设置滨水活动空间,打造人民群众休闲娱乐好去处,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东莞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也透露,“这里将重启矿山复绿工作,由南城街道办投入4000多万元进行建设。”

近日,南城街道办就本报发出的采访函进行书面回复。对于东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书,回复称,其间,分租户周某等三人因不服拆除地块违法建筑物行为,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于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南城街道尊重人民法院判决和坚决落实市人民政府的决定。

南城街道办称,水濂旧石场权属南城街道办,由于承租方违建、违约,被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并返还土地,现旧石场的管理权、使用权都属于南城街道,已经得到法律确认,南城街道有权依法依规开展复绿建设工作。案件此前已进入法律渠道,后续事宜南城街道办仍将遵循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并尊重法律解决的结果。

而对于废旧石场过去十年的复绿效果、进展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南城街道办并未明确回复,只称:根据复绿建设工作要求,南城街道开展水镰山石场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现状道路修复,内、外部交通连通(滨水栈桥、云道),串联水镰山公园周边交通体系,建设生态停车场,观景平台,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儿童活动场地等。

律师说法:应统筹各方推动生态修复

广东广和(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游雄志表示,一个行政行为被确定违法,由该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就涉及赔偿或者补偿。如果侵害的是合法利益,就需要赔偿,如果当时受侵害方处在不合法状态,违法行政行为又确实对其造成了损失,就需要行政补偿。具体到采石场案件中,相关方面跟花农之间可以通过协议来解决。如果实在不行,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行政补偿。同时,因为2012年9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已被判定无效,花农可以视一手承包方和南实公司的过错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相关方面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将对南城水濂山石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原承包方和分包方都表示想重新参与到该工程项目中。游雄志认为,不应该排斥相关利益攸关方。南城街道办表示要坚决落实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具体如何落实,这需要拿出具体方案。有关方面应本着尊重历史的角度,积极出面协调有关各方,统筹解决各方的诉求,推动水濂山石场生态修复工程走出一条“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政策支持”的生态修复之路。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张德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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