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速读:天山股份: 2022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资料图)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在

法定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将积极

推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此三个连续年度内每年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

于公司该年度实 现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8,663,422,81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现 2,339,124,159.78 元,派现比例

占 经 审 计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51.50% , 剩 余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致,并保持总额不变。

未超过两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 2022 年度,发放范围为全体股东。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 公 司 202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 及持有首 发前限 售股的个 人和证 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4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

自行承担。

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 号中国建材大厦

     咨询联系人:叶虹

     咨询电话:021-6898917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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