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回ing丨企业可以拒绝员工休育儿假吗?官方明确:必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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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百姓呼声》网友咨询与官方回复相关截图。

红网时刻新闻8月22日讯(记者 陈星晓)近日,湘西州网友“t4jm65q”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咨询育儿假落实问题,引发关注。该网友称,《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湘西自治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州发〔2023〕6号)中均提到,员工子女在3岁以内每年享有10天育儿假,但其所在企业就这一员工相关权益的答复为:“没有这种假,员工不能就此提出休假。”

8月22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官方回应。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另外,《湘西自治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州发〔2023〕6号)也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生育休假制度,明确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和亲子假均视为出勤。

这意味着,育儿假不是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设置的“福利”,而是职工依法享有的法定假日。企业应当保障职工休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企业拒绝员工休育儿假,应如何维权?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出,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侵犯职工育儿假权益,职工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与单位协商,明确出示相关政策条文;

2. 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 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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