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医保部门已于7月中旬完成整改

为更好地保障区外参保群众在西藏就医时的各项权益,此前,在开展主题教育服务对象座谈会时,西藏某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映:“区外人员在西藏就医时,西藏定点医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缓慢”。接到反映问题后,该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记者就此采访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旦珍。

【数据】 实行就医地统一管理 今年上半年结算15751人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旦珍介绍,目前,区外参保人员在西藏就医时,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并遵循“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原则。《通知》规定,实行就医地统一管理。作为就医地西藏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纳入本地统一管理,在医疗信息记录、绩效考核、医疗行为监控、费用审核、总额预算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

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西藏作为就医地,已完成就医结算15751人次,结算医疗费用共计3149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2100余万元。

【整改】医保部门多措并举 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功能

针对西藏某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反映的“区外人员在西藏就医时,西藏定点医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缓慢”问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落实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呢?

旦珍介绍,首先,该局始终坚持以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突破点,将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并及时督促系统承建商尽快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功能模块,已于6月底完成,实现西藏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功能模块审核结算正常运行;其次,该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报送单据及清单明细上传情况,及时进行审核结算,并向各跨省联网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疗费用;由该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向西藏各市地医保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地经办机构督促所辖跨省联网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跨省医疗数据清单明细并报送相关单据,经办机构及时完成审核结算,并向跨省联网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疗费用。

“7月中旬,此次整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日常经办管理,要求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服务。”旦珍说。

【提升】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 让参保人员在异乡更有“医靠”

目前,区外参保人员在西藏开通跨省联网结算的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在异地备案完成之后可直接结算,无需自己垫付相关医疗费用。这一举措切实减轻区外跨省参保人员的就医垫付压力,同时也减轻了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垫资压力,为下一步更好开展西藏作为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奠定了基础。“这些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医保经办服务效能,也让广大区外跨省参保人员、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收获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旦珍说。

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安排部署要求,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为广大区外参保人员就医提供高效便捷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让参保人员在异乡更有“医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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