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西藏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800件

7月5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司法举措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区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共受理各类案件41800件、审执结26546件,为全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相关资料图)

不断发挥法院司法能动性 审结刑事案件1161件

发布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佘克冰介绍,为了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审判服务保障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精心研究部署,制定《全区法院进一步锚定“四件大事”服务保障“四个创建”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和车载科技流动法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机制,找准司法审判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发力点,切实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

全区法院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职责,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单位协调联动,依法严惩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间谍、窃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以及危险驾驶罪、扰乱公共秩序罪。积极参加全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专项行动,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审结刑事案件1161件,判处罪犯1211人。

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的作用 审结民商事案件15680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通过行政诉讼,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强化执行联动,执行到位金额8.62亿元;开展全区法院“强作风、清积案”百日行动,强化积案清理。

全力“抓前端、治未病”强化诉源治理,加强新时代“两庭”建设,召开全区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和车载科技流动法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诉前化解矛盾纠纷5911件。

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2668件、审结15680件,结案标的额57.43亿元。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38件

全区法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依法严惩涉环境资源犯罪,坚决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盗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占用农地、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证、非法采矿等犯罪,妥善化解推进生态工程、节能减排、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矛盾纠纷,服务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大部署,全力保障拉萨南北山和“两江四河”流域绿化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建设,制定出台《助推西藏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部门工作会议制度》《生态环境民事案件诉讼程序指引》等制度机制。同时,健全专门审判组织,将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至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理,促进环境司法理念和裁判标准统一。

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38件。

深化司法为民举措 开通特殊人群诉讼服务绿色通道

佘克冰在会上介绍,下一步,全区法院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加大涉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加强行政诉讼,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促进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深化司法为民举措,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厅网线巡”一体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法庭和车载科技流动法庭作用,深入开展“上门服务”暖心活动,开通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不断提升各族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持之以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为重点的以案释法系列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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