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县公安局民警尼玛顿珠:热血铸警魂 生命写忠诚

2022年2月28日9时许,吉隆县公安局接到辖区贡当乡康北村群众报警称:该村文物保管室里文物被盗。接到报案后,吉隆县公安局当日立案展开侦查,作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尼玛顿珠成为案件侦查人员之一。


(相关资料图)

通过缜密侦查,3月1日凌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了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次某和普某。经审讯,两人对盗窃文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刑侦大队将被盗文物追回,经西藏文物鉴定中心鉴定,被盗文物为国家一级文物。4月26日,在日喀则市看守所的提审中,次某主动交代其此前在某寺庙曾盗窃过文物的犯罪事实。

据次某供认,此前被盗文物的藏匿地点在吉隆县一牧场中。4月27日,办案人员押解犯罪嫌疑人次某指认现场,但文物藏匿地点偏远,驱车无法前往,需要徒步近3个小时。

返回途中,经过东林藏布河一处悬崖上坡的狭窄路段时,次某突然用肩膀撞击尼玛顿珠,随即纵身跳下悬崖,坠入河中。

“一定要保证次某生命安全!绝不能让嫌疑人出意外!”尼玛顿珠大喊一声后,便跳入河中营救犯罪嫌疑人次某。同行的民警旦增等人也立即跳入河中试图抓住犯罪嫌疑人次某,但未成功。旦增被激流冲到两三百米外,万幸的是他爬上了岸,但尼玛顿珠却再未归来。

5月1日14时,在事发地下游约1公里处河流的石头缝隙里,搜寻到了尼玛顿珠的遗体。

“当了警察就不能怕危险,我不冲在前面,谁冲在前面!”尼玛顿珠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职责使命,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1989年出生的尼玛顿珠,从四川警察学院毕业后,于2012年7月参加工作。

在案发现场,他心细如发勘查走访;开展抓捕行动,他临危不惧冲锋在前。分析案情、摸排轨迹、调查取证、突击审讯……在繁重的刑侦工作中,他十年如一日,锤炼本领,增长才干——

他和战友侦破刑事命案2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起,各类盗窃、故意伤害等案件80余起,抓捕犯罪嫌疑人400余人;

他连续5天跟踪蹲点,锁定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住处和埋藏杀害动物尸体的地点,并成功抓获了4名犯罪嫌疑人;

他参与破获电信诈骗案件30余起,数次奔赴区外抓捕犯罪嫌疑人,足迹遍布天津、广东、四川、辽宁等多个省市,行程8000余公里,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誓言铮铮,拳拳初心。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尼玛顿珠为追回国家文物付出了生命,不愧为赤胆忠心、不负人民的“藏青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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