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 切实承担起煤炭生产供应保障责任

7月5日消息,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实施《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我省将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切实承担起煤炭生产供应保障责任。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方式增加煤炭产能产量,今年要比2021年增加1.07亿吨,全年达到13亿吨;力争2023年比今年再增加5000万吨。

今年全省重点推进国家核准煤矿加快开工建设。有关部门简化程序,缩短手续办理时间,今年和明年分别实现4座和2座开工建设。同时,统筹抓好矿井建设、生产组织、产能核增、项目核准、手续办理等事项,有效增加煤炭产能产量。在加快建设煤矿施工进度方面,相关煤矿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正常建设煤矿施工进度,尽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对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做到满负荷试运转,抓紧组织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证照手续办理,实现达产达效。对国家纳入重点保供名单、允许调整建设规模的19座在建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后,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调整后的规模应急保供生产,同步办理项目核准、安全生产许可等手续。

我省持续推进煤矿产能核增。鼓励现有生产煤矿推进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对已通过现场核查和报告评审的核增产能煤矿,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加快审批。如,对产能核增幅度达到或超过30%的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并出具2年内办理环评手续的承诺后,可以按照核定变化后的产能组织生产。(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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