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部门联合印发措施 促进基础设施投资持续稳定增长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若干措施》(下文简称《措施》),促进基础设施投资持续稳定增长,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措施》包括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投资、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多渠道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十方面内容。

《措施》提出,切实加大新型基础设施、交通、物流、能源、水利、城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生、安全保障等领域投资力度,加快构建高水平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其中,新型基础设施方面,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项目建设步伐,布局建设新一代超算、云计算、人工智能平台、宽带基础网络等项目,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能源基础设施方面,加快电网、油气管网、大型发电工程等能源项目建设,开展海上风电前期工作,推进建设一批集中式光伏项目。

水利设施方面,加快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实施进度,积极推进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国家水安全专项、区域治理、大中型灌区改造、洪泽湖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扎实开展一批项目前期工作。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方面,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太湖水环境治理等工程,加快实施垃圾、污水、固废处理等项目。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方面,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强高标准农田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农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措施》提出,坚持立足长远,强化基础设施发展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产力布局和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水平。要适度超前,布局有利于引领产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设施,同时准确把握好超前建设的度,注重综合效益。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十四五”规划,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确定的方向、领域和任务,科学谋划,立足全生命周期,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协调联动,积极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库。

在资金投入方面,列入各级政府投资计划的基础设施项目,财政建设资金应根据工程序时进度及时拨付,应拨尽拨;在物资运输方面,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付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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