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信息:投标被限 主动付清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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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张隆 甘兆扬 新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王白如)“我们愿意支付剩余执行款,请解除对我公司的账户冻结措施,否则我们无法参与项目投标!”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内,某工程公司法人代表满脸焦急地与执行法官进行着沟通。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和劝诫,工程公司于当日付清执行款,该起执行标的高达4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宣告执结。

据悉,今年6月,该工程公司因未履行合同,被法院依法判决向某运输公司返还工程款328万余元并支付赔偿金77.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工程公司始终未履行支付义务,某运输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12月1日,法院执行部门再次对工程公司财产进行查询时发现,该公司近期新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并存款30万元,即将参加某项目的招投标。执行部门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将该账户冻结。眼见无法参加项目招标,工程公司法人代表主动付清剩余执行款,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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