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一小区收取临时停车费,业主已购车位还得另付费<br>县住建局:可凭车位购买证明出入,无需付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网友曾先生向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社会监督平台(问政江西)发帖反映,赣州市寻乌县碧桂园小区,业主所购地下停车场车位至今仍未交付使用,但物业公司在未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收取临时停车费。

对此,寻乌县住建局回应称,经协调,物业调整方案,已购车位业主可凭车位购买证明出入小区。

业主已购车位停车还得另付费

据曾先生介绍,他是赣州市寻乌县碧桂园小区3栋业主,所购房屋于2022年3月底交房,经过装修现已入住,但同期购入的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至今仍未交付使用。2022年11月1日,碧桂园物业公司在未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对地下停车场实行临时停车收费。曾先生到物业服务中心询问得知,因3栋地下车库尚未交付,系统无法录入车牌,他的车辆只能按临时停车收费。

“因小区自身原因造成车位无法交付,却要业主自行承担后果,这侵犯了业主权益。”曾先生认为,小区物业此举很不合理,一是临时停车费用远高于产权车位业主需缴纳的停车管理费,二是由于小区自身原因导致车位无法交付,不应该由业主来买单。“尤其是购买了车位的业主,明明已经缴纳了购买费用,为何还要按另外收费?如果车位长期不交付,难道得长期交临时停车费?”曾先生说。

车位尚未交付可凭购买证明出入

接到反映后,寻乌县住建局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核实,当前该小区车位尚未交付,系统无法绑定车牌号,无法识别车主是否已购买车位,故小区物业实行临时停车收费。

开发商回应,依据车位购买合同协议,车位将于2022年12月30日前交付给业主。对于已购买车位的业主,小区物业公司表示,车辆出入时,业主向工作人员出示已购车位证明即可放行。

黄易清、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李亚男/文

网友们有相关诉求、建言和意见,可通过《问政江西》(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投诉举报通道反映,热线电话:0791-86849600

关键词: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