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资讯丨永丰县检察院、法院:依法调解为民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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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永丰县检察院和法院办案人员,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申诉人王某某一直紧锁的眉头也终于舒展开来,露出久违的笑容。

2008年,申诉人王某某丈夫李某,因办厂需资金周转向刘某借款20万元,约定借款利息按月利率1分计算。2013年李某归还10万元本金,但未付利息。

2018年5月30日,李某向刘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条上留有李某与王某某的签名和手印,但王某某的签名为其丈夫李某代签,手印也为李某代按。2021年12月,李某去世,2022年1月,刘某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妻子王某某归还借款。2022年3月,县法院判决王某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利息22万元。

今年7月,申诉人王某某来到永丰县检察院向检察官反映此案。受案后,承办检察官调阅了诉讼案卷,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经审查认为案件符合再审条件,遂依法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县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永丰县检察院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双方诉累,主动与县法院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因案件所涉纠纷积怨已久,双方发生争执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本案借条上王某某的签名和手印是其丈夫李某代签、代按,王某某事先不知道借款事由。办案人员便以此为案件切入点,在调解过程中释法明理,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劝说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减少对抗情绪,化解了当事人的心结。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自愿偿还刘某部分借款,并以其丈夫李某公司的股权偿还余款,该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文:余远光、曾鹏 图:姚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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