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信息:“跑长买短”逃费 一货车司机获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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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货车司机采取“跑长买短”的方式,逃交高速公路通行费10次,逃费金额30301.86元。近日,吉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2万元。该案件是省交通投资集团吉安东管理中心通过法律途径对逃费车辆进行处理的又一成功实践。

2021年10月底,吉安东管理中心稽查人员在日常稽查中发现一辆挂安徽牌照的六轴货车,在途经江西境内门架时产生多条通行流水。稽查人员对该车历史通行流水进行了逐一筛查,通过通行门架流水对比,发现该车长期出入口通行介质不一致,2021年4月至10月期间,共有10条缴费金额与行驶路径金额不符的数据,存在“跑长买短”逃费行为,逃交金额3万余元。稽查人员立即对该车辆实施跟踪布控,并在吉安服务区将该车拦获。稽查人员在涉案车内发现2张读有入口信息的CPC卡和1张ETC卡等通行介质,当即向公安部门报警。该案件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逃费司机被刑事拘留。

经吉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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