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经营场所的摄像头戴上“紧箍咒”

付强

如今,大多数商场、超市、餐饮、酒店等经营场所,都安装了大大小小的摄像头,甚至有餐厅连封闭的包间也装了摄像头。餐厅称包间属于餐厅的一部分,安装摄影头是为了客人丢失东西方便找回,也担心客人“出了事说不清”。但不少消费者提出了质疑,餐厅包间属于封闭空间,相对私密,消费者在包间的举动,一般不愿意为他人知晓,当属隐私的范畴,安装摄像头有窥探、监视之嫌。

笔者看来,经营场所安装摄像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摄像头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经营场所,有助于预防化解纠纷、维护治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摄像头也可能成为窥探隐私的眼睛,还有些摄像头可自动识别收集个人信息,部分不法经营者将其随意发布在网上,甚至出售获利,引发了消费者的担忧。

而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摄像头的管控进行专门规定,仅深圳出台了地方条例,对可能泄露公民隐私的场所或区域安装的摄像头,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法律的留白或模糊给摄像头无序安装滋生了土壤,让监管部门难以对症下药。迫在眉睫的是,立法机关应当根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对摄像头的安装主体、位置用途、使用方式、安全保障方式,以及监管责任、监管措施等进行统一明确的规定,给经营场所安装的摄像头戴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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