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本报景德镇讯 (记者王景萍)近日,景德镇市出台《景德镇市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探索解决“景漂”等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问题,更好地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办法》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保障范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新规实施后,“景漂”等从事创作、生产、运输、销售等陶瓷配套行业工作且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村(社区)“两委”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等五类新业态从业人员,每月缴纳10至30元保费后,若因从事参保时备案的工作遭受职业伤害的,可依规享受职业伤害医疗待遇和最高40万元的职业伤害补助金等系列待遇。据介绍,此举将有效保障伤残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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