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念群:清朝皇帝如何解决“统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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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如何解决“统治”难题?与前朝相比较,清帝必须解决三个有关“统治”的独特议题:第一,如何面对明朝遗留下来的“理学”思想遗产;第二,如何克服宋明“夷夏之辨”带来的种族身份认同困境;第三,如何把满人对“天”的特异理解与汉人的“天命观”相协调,以便为“大一统”的多民族统治格局奠定思想基础;第四,如何克服“祭天”与“祭祖”之间产生的内在张力和矛盾。清帝建立“大一统”帝国首先遭遇的挑战是,在继承宋明思想遗产的同时,面临两个难以克服的障碍。其一是如何处理“忠”与“孝”之间的内在紧张。在宋明儒家的“五伦”体系中,“家”是“孝”的基础和起点,是由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等伦际关系支撑起来的一套伦理体系。父子关系中的“孝”乃是一切人伦义务的原点,臣子言行对“忠”的体现,只限于帝王与臣僚之间的关系,其范围比父子关系要狭窄很多。这就使得帝王权力无法延伸渗透到基层普通民众的生活当中,而只能成为父子关系延伸辐射的第二级对象,故汉人士大夫常出现“忠孝不能两全”的焦虑。正是有鉴于此,雍正帝对“五伦”关系进行了一番改造,他强行颠倒“父子”“君臣”的位置,使得“君臣”关系终于完全涵盖了“父子”关系,而不是“父子”关系推导波及的产物。其改造结果是,“君”变成了所有民众的“父亲”。正如曾静所言,帝王承天受命,理应是天下万物之大兄大母,其尊配天,居于万物之上。父子关系,其尊仅聚于一身之上。所以君臣关系是更广义的父子关系,“臣”指的是全体大清子民,而并非个体官僚。经此巧妙地思想转换,“忠君”不仅是官僚士人必须切身履行的信条,也是普遍意义上的人伦道德准则。这套说辞显然并非程朱理学家的原意,理学家反而要求“君臣”之间必须始终保持一定的张力关系,甚至士人面对君王应坚守“道统”准则,保持一定的主位优势。因宋明之“士”仍居“师”位,多少保持着“格君心”的权力,君臣关系虽无法对等,士人却仍有与君王博弈对抗的机会与空间。清代以后,君臣之间的交往被改造成一种命令与服从的高下悬殊关系,甚至卑微到了君不抚民,民亦需毫无怨言地效忠君主的地步。另一方面,清帝通过举办一系列的祭祀礼仪增加本身的神秘感,特别是把“祭天”与“祭祖”仪式合为一体一并举行。“天子”和“孝子”的角色合二为一后,增添了更加神奇的支配力量。清帝既是全体民众的主人,又是承天受命的“天子”,同时还是世俗祖先谱系里的后裔。清帝把祭天与祭祖合并举行,乃是刻意把自己与世俗意义上的民众祭祖区隔开来,以昭显皇家祭祀的神圣性,同时又与民间普遍的孝道伦理始终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联系。宋代以后,皇家神秘色彩经过理学家的世俗化处理,一度变成了“道统”的监控对象。明代经过明世宗“大议礼”事件以后,宗族祭祖突破了皇家垄断的束缚,民间私人祭祀日渐普及,然而这种庶民化现象并未削弱皇家祭祖的神圣性,却反而被强化成清帝颠倒“五伦”关系的一种同构性表演。“五伦”秩序重整成为满洲主奴关系进入汉家伦理领地的一个中介管道,带有鲜明的满洲旧俗的“蛮性遗留”痕迹,重新塑造了完全有别于汉人的君臣共处新形象。清帝统治面临的障碍其二是如何解决满人的种族“身份”认同问题。入关之初,面对明朝士人的激烈抵抗,清朝统治者最忌惮的是在汉人眼里自己曾是“夷狄”,在与汉人进行思想交锋时一度不知如何恰当地洗脱这个污名化称号。最值得分析的一个案例是,多尔衮在给史可法的劝降信里,声称入关是为明讨贼,并非有意夺取大明江山。这种语气分明是在担心满族统治者尚不具备替代明朝的正统资格。史可法在回信中坚称南明福王政权延续了明朝大统之余脉,满族统治者若遵守为明讨贼的承诺,就应继续辅佐新主。史可法特意点明,这符合《春秋》大一统之古义,实际上暗示清朝如不遵《春秋》大义,即与“夷狄”无异,口气显得特别义正辞严。对比双方来往书信之论述逻辑,多尔衮明显处于下风。当然,多尔衮的劝降信亦为汉族文人所作,双方其实是在同一个叙述框架里争辩是非曲直,以至于完全落入了史可法所阐述的经典儒家套路。康熙帝虽崇尚理学治国,却在如何应对汉人“夷夏之辨”的冲击方面并未形成新的思路。真正的转折点发生在雍正时期,雍正帝再也不遮遮掩掩地否认自己具有“蛮夷”身份,而是反称中国古圣人帝王都曾出身于“夷”,只不过诞生地点和方位有所差异而已,就此引申出了“圣人不必出于一地”的结论。这就彻底拆毁了明朝“夷夏之辨”的两大思想支柱,即汉人与满人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种族鸿沟,以及圣人只能诞生于中原文明之地,而不可能现身于北方蛮荒之区。一旦摆脱了“蛮夷”身份的羁绊,清朝统治者就开始进一步着手解决如何加入中国“正统”这一难题。在汉人书写的历史中,凡属异族统治的朝代都无法归入“正统”序列,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对元朝地位的贬低。元朝长期被视为“夷狄”掌控的异端政权,无法纳入汉人主导的“正统”谱系。同为异族的满族统治者要想进入“正统”历史脉络,就必须首先为蒙古人的异族身份正名。雍正帝洗刷被污名化的蒙古人的办法是论证元朝统治自有其特殊的道义性,并非如明朝士人指斥的那般不堪天命佑护。这种道义性建立在元朝对各类分散政权的统合方面,把“大一统”重新设定为一种“正统”来源是清帝为元朝辩护的最重要步骤。(影视剧中的雍正帝形象)元朝统一疆域的意义在于由此开启了中国由多元多体转向多元一体的进程。蒙古汗国的建立乃至在忽必烈时代转型为元朝,对中国历史的最重要影响是杜绝了中国各地实现分头发展的最后一次可能性。因为只有元朝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就彻底改变了历史棋盘上看似无解的分裂死局,先后把西辽、西夏、金、吐蕃与大理、南宋这些分散的政治实体逐一囊括于蒙元帝国之中,从而使复线性的历史演进道路完全终结,而返归一元性的中华世界。在清帝看来,其“大一统”之功绩本应彪炳史册,却因囿于汉人“夷夏之辨”历史观而难入“正统”谱系。清朝统治者要想位居中国“正统”行列,首先必须承认元朝“大一统”的统治风格完全可以合理接续到宋朝历史脉络之中,而不应以其为非汉人政权而逐出历代正统之列。乾隆帝明确支持杨维桢表述的元朝应该承接宋朝正统而非辽金政权的观点,其背后的真实用意就是为清朝进入汉人主导的“正统”谱系进行意识形态铺垫。只有元朝进入了“正统”历史叙述, 同为异族政权的清朝才能具备相似的资格。如果清朝接续的是辽金正统的话,那就完全丧失了与元朝“大一统”的传承关系,反而会落入宋明理学家预先设置的“夷夏之辨”窠臼。乾隆帝在处理满人身份认同关系时,发明了一个“双轨”并行的思路。他认为,清朝的“正统”应该既接续宋朝理学道统之一面,同时又继承元朝有关“大一统”的思想与实践遗产。只有把宋元两朝的特点全部吸收进“正统”建构的体系,才堪称合璧。因为宋元从统治风格上各有利弊:宋朝发明理学大义,奠定了儒学在意识形态领域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因疆域狭小,难成“一统”之局, 只能凭借排斥异族维系“正统”之位;元朝虽然实现了疆域“大一统”,却因“德性”未臻圆满而早早败亡。清朝恰恰汲取了两朝统治之长而避其所短。乾隆帝在“承天受命”这一环节的论证上整合以往的思想资源重新加以设计,彰显弘扬了另外一套“天命”逻辑,那就是满人与元朝的蒙古人一样,具有对于“天”的独特解释,即“天命”是强势权力的体现,扶助有势力的“大国”或“大君”才是继承“天命”的表现。这套“天命观”显然与汉人有所不同。乾隆帝一直在思考如何把北方民族对“天”的理解涵摄容纳进儒家的“天命观”,以便构成清朝“正统观”的多元特性。(乾隆朝讨平蒙古准噶尔部)“尚武”式的强权正义在何种特殊历史情况下能够暂时生效,又在何种情况下会造成败亡结局,元代实现“大一统”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历历在目。元朝所代表的北方“天命观”的确为满族统治者对抗明朝之正统地位提供了独特的思想依据。因为“清”取代“明”犹如“元”取代“宋”,元朝的迅速灭亡与其单纯依赖武力而不重“德性”之培育有关。清朝统治者则充分综合了宋元两朝的经验,刻意摒弃了元朝歧视汉人的霸蛮形象。清帝汲取元朝之“正统”资源的要点是,清朝虽属于关外崛起的新型帝国,完全不同于汉唐明这类兴起于中国内地的王朝,却照样具备诞生圣王的能力,其取得政权的方式正大光明,不可被黜于“偏统”或“闰统”之列。满洲虽源起于关外,却不必遮遮掩掩地为自己的文化感到自卑,觉得一定处处落后于汉人文明。乾隆帝花费大量精力去编纂《满洲源流考》之类追慕祖源的政书,彰扬满人质朴风气,鼓励满语骑射,其目的无不是在显示满人文化从根源上就与明朝汉人不同,应该与之处于对等地位,接受明代册封不过是韬光养晦之计而已。据柯娇燕的研究,满洲源起于英雄布库里雍顺,平定了各个氏族内部的派系争斗,成为氏族图腾的化身,建立了“满洲”。“满洲”起源的传说不但把他们的英雄确立为爱新觉罗氏族的化身,而且把这个氏族当作统一满族的象征。乾隆帝正是借助这一起源神话,通过整理和发布一系列文献,强化了爱新觉罗氏在“满洲”的“正统”地位, 同时也寻找到了迥异于汉人文明的另一个满洲源头。这种“满洲文明起源论”与汉人文明论相互配合,成为清朝建立多元性“正统观” 的强大助力,基本消解了满人因异族身份导致的文化自卑感。在基本解决了“君臣大义”与“家族孝悌”之间的矛盾,以及满汉之间的身份冲突后,清帝再回过头来处理明清鼎革之际遗留下来的殉节忠臣与降清贰臣的评价问题就表现得游刃有余。如果按照以往“替明讨贼”的逻辑,满族统治者应该在帮助明朝剿灭闯王余部后不得继续觊觎其政权,否则就与闯王一样有犯上作乱的嫌疑。那么,不但满族统治者是乱臣贼子,而且降清的那些汉人也会同样背负叛逆的骂名。同时,由于殉明的士人大臣属于敌对势力,其事迹虽可歌可泣,也只好讳而不彰,隐而不言。当清帝替代明朝入继大统之后,就必须彻底改变以上的政治评价策略,公开宣称明朝并非亡于流寇之手,满族统治者亦非替明讨贼,而纯粹是因为天命眷顾,满族统治者完全依靠替天行道才最终获取了明代的江山社稷。自从雍正帝把“君臣大义”提升到了“父母孝道”之上而位列“五伦”之首,以往的各类矛盾冲突统统被化解于无形。明朝忠臣不仅忠于朱氏一家一姓,其不屈的言行更是体现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忠君”气质和正义原则。清帝继明朝君主统治天下,自然应该同样领受普天之下所有民众的忠诚。而那些降清大臣士子在选择投靠新主时虽多属无奈,或仅仅出于权宜之计,从人情世故考量尚可理解。然其叛逆前朝君王之举毕竟与忠义原则相悖,即使忠心耿耿侍奉满洲新主,毕竟大节有亏,故必须列入《贰臣传》以示针砭。这就杜绝了赋予降敌之人以任何道德正当性的借口。这番出奇料理表明忠君乃是绝对的普遍性伦理,表彰纪念明代殉节之臣与警示降清之人均属理所应当,不过是忠君教育的一体两面罢了。以下节选自杨念群教授著《天命如何转移:清朝“大一统”观的形成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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