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协发布寿险示范条款 推动保险合同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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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定期寿险示范条款》和《终身寿险示范条款》两个示范条款,推荐行业各人身保险公司使用。

人寿保险是普通居民最为常见、购买频率最高的保险产品,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

那在购买保险时您是否会认真阅读每一句话呢?面对一本厚厚的保险合同,很多人就举手投降了。还有一些专业机构会建议投保人主要关注重点信息,包括核实基本信息,阅读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重要责任,关注犹豫期、观察期、宽限期等关键日期节点。

但纷繁复杂且冗长的合同条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自始至终阅读完成的,而能够完全理解每个条款含义的人更是少数。因此,保险产品“标准化、通俗化、简单化”对于投保人更为重要。

《定期寿险示范条款》和《终身寿险示范条款》统一规范了人身保险产品条款的表述内容,均区分为公共条款和自定义条款。

公共条款是指产品条款中标准化程度较高、可应用于不同种类产品的条目或释义,《定期寿险示范条款》和《终身寿险示范条款》分别编制24个公共条目(包含合同成立与生效、犹豫期、保险金给付等)及11个公共释义(包含保单年度、保单周年日等);自定义条款是指保险公司实务操作差别比较显著的条目或释义,该部分不适合一刀切地进行标准化处理,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自行调整相应表述,《定期寿险示范条款》和《终身寿险示范条款》分别编制8个自定义条目(包含保险责任、转换年金权益、合同终止等)及7个自定义释义(包含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医疗机构等)。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介绍,人身保险业在产品“标准化、通俗化、简单化”方面的工作已经持续探索了近20年。自2004年起,全行业就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始推行条款通俗化工作,2006年起,又进一步开展了保单标准化工作。2009年,保险业协会积极响应《保险法》修订,推出了《人身保险产品条款部分条目示范写法》。这些工作为人身保险业加强保险条款的规范性奠定了良好基础。2019年,为进一步提高产品条款的可读性、科学性和合规性,在原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保险业协会组织各有关方面专业人士成立项目组,系统推进人身险行业示范条款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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