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印发若干政策措施 着力促进打造全国领先的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地

我省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着力促进江苏打造全国领先、全球有影响力的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地。昨天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

我省是全国船舶海工产业第一大省,去年造船完工量1643万载重吨,占全国总量的2/5,占世界市场份额超过1/6。2021年全国造船完工量排名前20家企业中,我省占据8家。近年来,我省成功交付一批世界首制、中国首制重大装备和大国重器,如研发建造的“深海高稳性圆筒型钻探储油平台”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蛟龙号”“勇士号”“奋斗者号”、亚洲最大重型“天鲲号”绞吸疏浚船等创造了多项新纪录。

为什么要出台《若干政策措施》?省工信厅副厅长李强介绍,从国家层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大力推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巩固船舶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从全省层面,我省将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集群确定为重点培育的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推进高技术船舶产业链、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豪华邮轮产业链3条产业链建设;从行业层面,当前江苏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进入新发展阶段,既面临着难得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

李强表示,我省研究制定的《若干政策措施》具有紧扣国家规划导向和重大战略布局、紧扣产业强链补链、紧扣创新引领、紧扣“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等主要特点,力求解决当前制约江苏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共同推动船舶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共分为六部分18条政策措施,如: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包括打造沿江区域世界级船舶海工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搭建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平台、培育江苏船舶海工品牌等4项政策措施。加快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包括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布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3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行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包括推进试点示范、建立项目库、培育系统集成服务商等3项政策措施。

此外,《若干政策措施》还在财政金融、用工保障与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等方面明确加大支持力度。( 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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