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举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

4月28日,我区举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线上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在自治区本级设置主会场,14个设区市分设分会场。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5家成员单位及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等企业有关业务负责人出席主会场活动。

活动期间,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免费向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发放《条例》宣传手册10万余册,并通过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播放有关宣传视频,在用工现场张贴宣传横幅标语、答疑、开设宣讲微课堂、发出倡议书和一封信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普法活动,提升全社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知法守法意识。

据悉,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群体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是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与要求、清偿责任主体、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及工资支付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规定了“建设单位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要向农民工支付50%至100%的赔偿金”以及罚款额度提升至5万-10万元等亮点条文,并规定如果涉嫌构成拒付劳动报酬罪,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我区也将以《条例》贯彻落实为契机,构建根治欠薪工作新格局。通过全面落实根治欠薪工作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工作力度;以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整治为重点,严格把好工程项目审批和备案关,积极预防发生违法“三包一靠”行为,全面落实“一金七制度”,从源头遏制欠薪问题的发生。(原文编辑:陈莹 作者:罗琦 陆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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