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印发第6号省总河长令 开展大通湖流域综合治理

湖南省河长办近日印发第6号省总河长令,决定开展大通湖流域综合治理。

大通湖是洞庭湖的湖中湖,是湖南省最大内陆淡水养殖湖泊,一度因为养殖污染等原因,湖泊生态遭到较严重破坏。此次总河长令明确治理范围包括大通湖水域,涉及益阳市大通湖、南县、沅江市的13个乡镇及南湾湖农副业基地。

河长令要求以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整治为重点,按照系统治理原则,严格推进污染源头管控、过程减量和生态末端修复,建立大通湖保护与治理长效工作机制,2019年底全面退出劣五类水质,逐步达到三类水质标准。

总河长令要求,流域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多措并举,建立环湖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治理与保护工作合力。要求推进各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实现城乡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推进水生植被修复;实施引水济湖,建设河湖连通工程,开展河湖沟渠清淤疏浚;全面推进湖内生态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等。(记者周楠)

关键词: 大通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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