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城市成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日前,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组确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邯郸市等30个城市作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2020年模拟运行该付费方式,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方式被认为导致过度医疗、大处方,亟须改革。DRG付费是指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以组为单位决定价格、收费、医保支付标准。该付费方式目前在国际上较为广泛应用。30个城市开始试点,意味着传统的付费方式将逐步被DRG付费方式代替,医保基金的支付管理将更加规范和严格。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医保专委会主任、中山大学教授申曙光说,相对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来说,按病组付费有助于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此前,有些地方也进行了按病种付费的试点,30个城市试点将为全国实行按病种付费提供经验。

关键词: DRG付费 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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