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全面建成 服务制度日趋完善

记者日前从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去年司法部重新组建以来,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2018年5月,中国法律服务网正式上线运行;7月,召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9月,印发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10月,机构改革后新设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专门负责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日趋完善

国家制定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部和各地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规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全国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总数达到85.3万个,各类法律服务人员达到420万人。

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全面建成、运行良好

现全国已建成2900多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9万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体平台普及化目标基本实现,中国法律服务网功能不断完善,12348服务热线覆盖全国。65万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9.9%。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断提升

2018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电话347.9万通。截至2019年2月18日,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各省级法律服务平台累计访问1.5亿次,注册社会公众450万,法律咨询总量300万次,在线办事近50万件。

现如今,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各部门参与,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由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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