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审慎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 回应公益诉讼实践难题

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发布第13批指导性案例及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说,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公益诉讼领域是当前检察机关的办案重点,检察机关将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互联网侵权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媒体报道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研究,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发挥职能作用的路径。

回应公益诉讼实践难题

第13批指导性案例共包含3起案件,其中,曾云侵权案是首例检察机关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例,为检察机关开展类似工作提供了实践依据。

曾云在微信群公开发表言论,侮辱谢勇烈士名誉,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经诉前程序征求谢勇烈士近亲属意见后,对曾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在陕西省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翔分局不全面履职案中,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在甲醇项目试生产期满后未停止生产,造成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值持续超标。当地环保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职到位,致使违法生产行为及颗粒物超标排放持续存在。凤翔县人民检察院在发出检察建议书未实现应有效果的情况下,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凤翔环保分局未依法全面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

在湖南省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不依法履职案中,威尼斯城房产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将原定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容积率等作出重大调整后,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行政部门虽有处罚行为但未能制止违法建设。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根据执法成本较小社会效益较大的原则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房产公司违法建设行为被制止并接受处罚。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分析指出,这两起案件聚焦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主题,展现了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

“新形势下,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体例作出重大调整,检察特色更加鲜明,反映检察职能作用更加充分。”万春说,第13批指导性案例回应了实践中如何判断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如何根据行政成本较小社会效益较大原则提出检察建议、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如何履行诉前程序等疑难问题,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业务工作提供了重要参照。

分类呈现诉前诉讼程序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筹)负责人胡卫列介绍说,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不仅涵盖检察公益诉讼传统的4大领域,同时呈现了诉前程序、民事、行政、刑附民公益诉讼等不同环节的典型案例。

10起典型案件中,有5起是食品药品领域案件,涉及网络餐饮、校园周边食品、转基因食品、虚假药品广告等,反映出检察公益诉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关注民生,立足服务健康中国的战略实施。

10起典型案例不仅有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落实公益诉讼“一把手工程”、承办并送达检察建议书的案例,也有湖北黄石多个行政机关主动请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解决地方治理难题的案例,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由被动应付到主动争取支持的思想转变,形成了各方共同保护公益的合力。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加入了网络餐饮、骚扰电话等通过互联网、电信设备侵害公益的热点问题,积极探索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的新路径。针对骚扰电话严重影响公众正常生活,甚至影响急救电话等特种服务电话正常运营的情况,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向市民发放调查问卷确定公益受损情况,对骚扰电话背后利益链调查取证,确认行政机关具有监管职责和监管手段,在征求了专家学者意见并向市委、市人大进行专题报告后,向通信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此后,检察机关再次向公众发出调查问卷,84.8%的受访者表示骚扰电话明显减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益案数量实现大幅上升

据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公益诉讼案件89523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78448件、提起诉讼2560件。通过办案督促挽回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200余万亩,督促关停违法企业8900余家。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9亿余元,其中,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65.9亿元,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10亿元。

“行政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实现由消极误解到积极配合、由被动应付到主动争取支持的两个转变,推动解决了很多行政执法机关多年想解决而解决不了的问题。”张雪樵说,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适格主体积极行使公益诉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形成了公益保护合力。

随着办案持续深入,公益保护对象范围更丰富,监督对象层级上不断提升。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先后直接办理3起案件,督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据了解,在民事、行政两大诉讼法相关规定和“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最高检进一步细化出台公益诉讼办案指南,增强程序规范的可操作性。地方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实践,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完善具体办案机制。

张雪樵指出,随着实践不断深入,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同不断深化。今年全国“两会”上,140余位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57位代表提出的7件建议作为“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建议进行督办。

张雪樵坦言,实践中检察公益诉讼仍然存在案件范围偏窄、办案保障欠缺、专业能力偏弱等难点问题。检察机关将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突出问题导向,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实际效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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