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劲夫“出头”不属于自首 女方涉“黑道”蒋方可能减责

11月27日,日本多家电视台对“蒋劲夫家暴案”进行了报道,其日本女友中浦悠花出镜接受了电视台的专访。采访中,中浦悠花称,蒋劲夫在最后一次家暴中打掉了她两颗牙齿,弄得满地都是血。后医院诊断中浦悠花为重伤。此外,中浦悠花向警方提交了被害人申请,并表示了完全不接受赔偿金和解。11月28日,据日本电视台现场报道,蒋劲夫现身日本东京巢鴨署。报道称“蒋劲夫已被逮捕,他对日本警方承认了涉嫌施暴的指控,涉嫌伤害罪”。但外界更为关心的是,在女方受家暴重伤的实锤之下,蒋劲夫究竟将面临怎样的刑事处罚?

1若被判伤害罪最高刑期15年

在日本,家暴是家庭内暴力的简称。可以发生在夫妇之间,也可以发生在父母孩子之间,还可以发生在恋人伴侣等亲密关系人之间。

最近几年,日本社会反对家暴的意识增大,认为家暴违背社会的基本教养,不被社会接受。实际上,从十几年前开始,日本已加大了有关预防和惩罚家暴行为的立法。

在日本刑法中,蒋劲夫的行为已超出《防止家庭暴力法》的范围,涉及伤害罪。对于家暴案件,日本有一部专门针对家暴的法律,通称《防止家庭暴力法》,仅适用于法律意义上的配偶、事实婚姻的配偶,或分手后、同居中的恋人。一旦一方已经实施家暴行为,案件将转而适用日本《刑法》。

家暴行为在日本刑法上可涉及两个罪名:一个是“暴行罪”,就是实施了暴力行为,但还没有发生实际伤害的后果;第二个是伤害罪,就是实施了暴力行为且给被害人造成伤害后果时。按照日本判例的解释,所谓“伤害后果”是指,损害了被害人身体的完整性,或损害了被害人身体功能的完整性。

蒋劲夫的案件,从报道情况来看,他确实实施了暴力行为,而且给被害人造成了伤害结果,应该构成伤害罪。尽管对伤害的程度,两者之间说法不一,但这只能影响量刑的轻重,对于构成伤害罪本身不具有决定性影响。

日本刑法中暴行罪的法定刑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金。日本刑法中伤害罪的法定刑是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本案中蒋劲夫是否最终被认定为伤害罪及被判处何种刑罚,有待于今后法庭上提出的证据和认定的事实,现在还难以推测。

2 蒋劲夫“出头”不属于自首

一些国内媒体在形容蒋劲夫出现在日本警察署时,称这是“自首”,这是对两国“自首”法律规定的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在我国,自首是非常重要的量刑情节。对“自动投案”的认定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规定了“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但是根据日本法律,在警察知道他的所在和犯罪行为后,只是主动到警察署露面,不构成日本法律上所说的“自首”,日本法律框架内的自首必须是在警方还没有发现犯罪事实或谁是犯罪人时,主动告诉警方自己犯罪了才行。

日本法中有“自首”和“出头”两个概念,这次蒋到警察署的行为属于“出头”。“自首”减轻刑罚,但“出头”基本不影响定罪量刑。

3 保释概率小 判决或需半年

在日本,家暴案件通常会首先由被害人向警方或检方提出被害申告,接到申告后,警方或检方会进行侦查收集证据。如果认为构成犯罪且加害人有逃跑或隐灭证据的可能性时,就会对加害人予以逮捕。

其间,如果加害人申请保释且法院认为已经不存在逃亡或隐灭证据的可能性时,也会允许保释。但本案中蒋劲夫系中国公民,生活居所主要在中国,法院准许保释的可能性极小。

在加害人予以逮捕的情况下,检方需在逮捕后23日之内提起公诉,但提起公诉后法院应当在什么期间内对案件做出判决,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一般通常需要4个月到半年。时间较长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法院需处理的案件多,二是在起诉前或者法庭公判前,会建议双方进行和解(日语称“示谈”),通过示谈加害方予以道歉和赔偿,被害方接受道歉和赔偿后撤诉或请求减轻处罚。如果被害方饶恕谅解加害方,也可以不起诉。

但本案中被害方已经表示坚决不予和解,检方和法院无权强制和解,因此,本案中蒋劲夫将面临较为长期的诉讼程序,通过公判被判处伤害罪并处较重的刑罚的可能性很大。

4 女方涉“黑道”蒋方可能减责

有报道称女方在本案中动用了“黑道”,且要求10亿日元的高额赔偿。有人可能有疑问,如果女方涉及“黑道”传闻,对蒋劲夫是否有利?其实在日本,涉及“黑道”比伤害罪更加严重,社会影响更差。如果女方真的涉及黑道威胁,也将构成犯罪,蒋劲夫有可能会减轻刑事责任。

日本社会对动用黑道极为反感,社会绝不容忍。另外,10亿日元赔偿金的要求也属于非常识的过大要求,法院不会予以理睬。

国内一些报道称,本案家暴行为背后还有其他一些背景,但从日本法律来讲,蒋劲夫构成伤害罪的可能性极大,其他一些背景不会影响伤害罪的成立,至多会在量刑方面产生一些影响,改变不了本案的基本性质。

按照目前蒋劲夫案的伤害性质,即便女方同意和解,蒋劲夫也有极大的可能性被日本司法机关提起公诉。“日本家暴的伤害案过去主要看被害方的态度,但由于最近日本更加强调保护女性,因此该案更倾向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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