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路上,城镇贫困群众不能忘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落下。”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不少代表团审议现场,总能听到这样的声音,而目前我国贫困人口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城镇贫困群众也引起了一些代表的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民政厅厅长刘金接说,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扶贫机制成熟、成效明显。但现在城镇中还有部分贫困人口,尽管各地已做大量工作且取得成效,但仍存在保障不够充分、帮扶措施不够系统等问题。

“务必织牢城镇保障网,确保城镇贫困群众全面脱贫解困。”刘金接建议,“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出台具体的针对性政策。”

据悉,江西省出台的《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确定2018年至2020年城镇贫困群众贫困线分别为当年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三类人员作为脱贫解困的重点帮扶对象。

“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吃得饱、有房住,最好能同时为他们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机会,做到长稳脱贫。”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村街道梨树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余梅说,在对生活较为贫困的人员进行摸底调研后,她发现,这些人当中虽然不少进入低保范畴,但却只是基本保障,并不能根本解决生活小康问题。

余梅建议,对于城镇贫困群众,政府部门要拓宽其就业创业致富渠道,开展就业援助,确保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全国人大代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张伟说,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张伟建议,要提高城镇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水平,让他们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和少生病。

关键词: 小康 城镇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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