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工工资标准将突破万元

本报深圳2月2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武欣中)新春第一个工作日,深圳社工收到了一份特别的新年礼物。今天,深圳市民政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深圳社工平均工资标准将从5000元提高至万元以上,薪酬待遇偏低的状况将有望改变。

深圳曾是国内最早引入专业社工服务的城市,早在200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目前,深圳拥有近万人社工从业队伍,覆盖了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教育辅导等14个服务领域。然而,由于社会认同感不高,晋升空间有限,特别是待遇较低等原因,近年来,深圳社工人才流失的现象十分突出,2014年,深圳社工流失率高达22%。据记者了解,目前,深圳社工平均月工资标准仅为5000元左右。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共6部分24条,针对业内普遍关注的薪酬标准问题,在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深圳民政局表示,社工的薪酬指导标准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年度发布的“卫生与社会工作”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平均值执行,按照目前指导价位,社工平均工资标准将从5000元/人/月提高至10647元/人/月(税前,含个人五险一金),社工人力成本标准将从7.6万元/人/年提高至16.01万元/人/年,增幅109.23%,有望改变社工薪酬待遇普遍偏低的状况,全面提升行业吸引力。

关于社工服务购买主体和购买方式,征求意见稿将“民政集中购买、分部门使用”转变为“谁使用谁购买”,明确提出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是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购买服务时应以项目购买为主,并将依成本核算的项目购买经费纳入各部门的年度财政预算,此项规定将改变以往由市、区民政部门作为购买主体,将社会工作岗位嵌入各职能部门使用,经费由福彩公益金、区级财政分别保障的模式。

在人才激励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全市人才保障体系和相关人才计划,积极探索将高层次社会专业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开展“深圳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深圳市优秀社工”等选拔培养活动,以此提高社工专业人才地位。

从今日起,深圳市民政局就此《若干措施》面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关键词: 社工 工资标准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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