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对帮扶即将成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 全球播资讯

近日,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名单》的通知(简称通知)。这是继去年3月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和去年5月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发布《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之后,两部委发布的第三份关于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政策。

进一步落实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政策


【资料图】

在《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完善参与帮扶合作机制,促进全国性社会组织、省级社会组织以及东部地区社会组织、脱贫地区社会组织四类社会组织开展各类帮扶合作。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中要求组织动员部分重点社会组织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对接帮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应该说,最近发布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名单》的通知就是对上述两项政策的具体落实举措。该通知中列出了274家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帮扶,其中有168家全国性社会组织,106家东部地区社会组织。在每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至少有一个社会组织结对帮扶,最多的有八个社会组织进行结对帮扶。

结对帮扶是国家支持偏远落后地区的重要政策工具。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都是长期实施的结对帮扶政策。该通知提出要将社会组织结对帮扶与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省内区域帮扶等共同构成结对帮扶合作体系。在脱贫攻坚阶段,部分省份也实施了社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县的政策。但是在国家层面,并没有将结对措施落实在社会组织层面。那个时期,更多的是鼓励动员尽可能多的公益资源落实到贫困县。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巩固拓展的第一线,必须要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这一底线任务,无疑需要更多来自各个方面的稳定持续的支持。笔者曾经在2020年脱贫攻坚阶段,在某个中部省份看到,尽管当地民政系统动员了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但是社会组织更多的是把资源落到了贫困乡村之后,就撤出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时期,社会组织无论是投入资源的多少,都需要把这样的公益资源持续有效的落实好并且实现延续。因此,在该通知中提出,要推动社会资源进一步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聚集。

推动社会组织长期扎根重点帮扶县

社会组织开展结对帮助,两部委也对工作机制进行了部署安排。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以此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责任。各东部省(直辖市)民政、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做好动员引导、沟通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各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指导本地区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明确领导机制、牵头单位,建立工作专班,出台优化服务保障措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主动加强与结对社会组织对接,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实时动态掌握社会组织结对帮扶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最终建立健全横向互通、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该通知要求参与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订立书面结对帮扶协议,并在推进工作中保障社会组织在重点帮扶县自主工作的意愿。最后也提出要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帮扶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社会组织在乡村工作的有序合法。

该通知还提出要支持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开展协作,通过“一对多”、“多对一”的“组团式”帮扶,形成信息、资源、优势社会组织结对帮扶新生态。社会组织结对帮扶新生态是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一个重要提法。

这样的提法,预示了国家正在推动外部社会组织能够持续扎根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成为一支长期可依靠的社会力量。通过新生态的打造,将东部发达地区的社会与西部低收入地区的社会进行有效链接,促进了不同地域之间长期的社会互动和互助,为共同富裕探索了可行的实现路径。

作者:董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闫世琛(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硕士生)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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