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青山”又让“青山常绿”!江苏84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主体,我省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举措来了。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11月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方案》中84条具体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五方面23项任务推进,“留住青山”又让“青山常绿”

《方案》重点聚焦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明确了五个方面23项任务84条落实举措,着力破解市场主体运营中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成本等问题,提出更有针对性、更大力度的落实举措,推动国家部署不打折扣如期落地落细,助力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既“留住青山”,又让“青山常绿”,努力保持经济回稳向好势头。

在降低准入成本方面,江苏将开展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清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重点清理规范涉企违规收费;在降低办事成本方面,着力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事、惠企政策快享直达;在提升监管效能方面,推动开展精准有效监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不必要的干扰。

另外,针对当前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的情况,《方案》提出一系列解燃眉之急、获得感强的举措,并明确时限要求,其中4项举措要求11月底完成,18项举措要求年底前完成。

推进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电子化、规范化

《方案》明确,将修订《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切实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全流程在线办理,加快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领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试点应用,统筹协调各地开展系统升级改造、联调测试,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

江苏将根据国家要求,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在采购合同中加以约定,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排查,督促招标人不得限制保证金缴纳形式。督促相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清退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健全保证金收退长效管理机制。

持续优化税费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

2022年底前,全省将全面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跨省通缴”,构建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便利市场主体缴费办事。

《方案》明确,实行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和已发现的误收多缴退税业务自动推送提醒、在线办理。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推动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2022年1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

记者从发布会上还了解到,2022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需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首页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服务专区,集中发布惠企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宣传,为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提供便利。依托“苏企通”平台加强惠企政策归集共享,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开展惠企政策事项化梳理,确需企业提出申请办理的政策,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结。

我省将持续跟进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宣传推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将“政策温度”迅速转化为市场主体的“体感温度”,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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