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细致工作和耐心开导,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新桥派出所的社区民警成功说服一名在逃近10年的强奸案嫌疑人投案自首。
这起案件发生于2008年12月底,当时东城区北新桥有一名女子报案称自己在位于某居民楼的地下室出租房内遭到一男子的强奸。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细致走访以及调查取证,基本认定当时租住在女子旁边的一名刘姓男子为嫌疑人。当年刘某年仅二十五六岁,在北新桥附近的一家歌厅内打工。案发后刘某曾经跑回歌厅,告诉同事自己犯了事,然后就匆匆地逃走了。2009年1月警方将刘某列为在逃嫌疑人进行追逃。其后的几年间,警方也开展过多次清网行动,但刘某始终下落不明,他从不坐飞机、火车,也从没回过老家。
今年,北新桥派出所社区民警梁益明通过走访,从一名住在社区里的居民那里得知,有一名疑似刘某的男子和其联系过。梁益明和同事通过调查、取证,最终确定这名男子就是在逃近10年的刘某。他让这位居民和刘某联系,开始做其思想工作。
从今年6月到8月,梁益明和刘某通过多次电话,在聊天中耐心地开导他。“从26岁到36岁,这10年是刘某人生中最青春的年华,但他一直东躲西藏,过着提心吊胆的逃亡生活。”刘某告诉梁警官。在这10年间,刘某先是在河南驻马店、焦作等地流窜打短工,后来又到了浙江杭州,在西湖边上靠出租自行车维生。刘某说他辛辛苦苦地干了几年挣了20多万元,但最后却都被人骗走了,他因为负案在身,也不敢报警求助。因为心情焦虑和生活压力大,刘某年纪轻轻地就接连患上了胆囊炎、肾炎等疾病。实在病得不轻,他就用假身份证、假名字去医院看病,但因为没有医疗保险,也没钱做手术,疾病缠身、生活惨淡。
在梁警官的劝导下,刘某终于动摇了,但他又非常犹豫,因为在逃跑的近10年间,他经常上网去搜索自己涉嫌的罪名,知道犯罪后逃跑会加重刑罚,有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内心顾虑极大。“我现在30多了,把我抓回去判个10年,出来岁数更大没法生活。”刘某对梁警官说出自己的担忧。
梁警官反复给刘某做工作,耐心开导他要相信法律,不要再心存侥幸,并咨询了公安法制部门和律师,和刘某讲清楚法律上关于投案自首可以宽大处理的规定。梁警官还通过刘某的父母和姐姐对刘某进行侧面说服。在和多年未见的父母通过话后,刘某终于下定决心:“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父母的年纪越来越大,我没法照顾他们,自己快40岁了也不敢结婚生子,这种日子我也过够了。不管是判我5年还是10年,最起码能有个头。”
刘某和梁警官说,自己想去投案自首,但因为没身份证,不能坐车到北京。梁警官和上级领导汇报后,决定亲自到河南信阳去接刘某。
9月13日,按照和刘某的约定,梁益明警官和北新桥派出所的李宝成副所长、苏小明警官等一行人来到河南信阳,在一家酒店内接到了刘某。见到的第一面,梁警官询问刘某的身份证号,刘某竟然已经不记得了,因为近10年没用过身份证了。
刘某悔恨地说,他听说儿时的伙伴这10年来都混的不错,有的做生意都成了富翁,只有他自己过着贫病交加的生活,连父母都不敢相见。在警方同意下,刘某又给自己的父母打电话讲明自己要进京投案自首,将来从监狱出来后再回去孝敬二老。
刘某投案自首后精神彻底地放松了,在回京的高铁列车上,他一直在车上熟睡。“这是10年来我睡得最香的时候。”原来刘某多年以来经常彻夜失眠,但现在他的内心终于踏实了。目前,刘某已被东城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