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拨来的钱就是‘唐僧肉’,能吃一口就吃一口,纪委查不到我!”说这话的是河南省新县卡房乡何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成福。(《中国纪检监察报》5月2日)
一个在深山里的有着10余年工作经历的村支书,居然能够将上面拨下来的钱当做“唐僧肉”,并抱着能吃一口就吃一口的“雁过拔毛”式心态,在巡查组面前大言不惭,着实让人大跌眼镜。然而,这位村支书的惊人之处却并不止于此,当巡查组即将揭露他腐败真相之时,竟然敢电话威胁巡查组长,以期逃过法纪的制裁,这样的村支书与“村霸”何异?
对此,笔者禁不住想问,一个普通的村支书是打哪来的底气将上级补助资金比作“唐僧肉”,能吃一口就吃一口?又是谁给他的勇气胆敢电话威胁巡视组组长?
诚然,吴成福的所作所为是咎由自取,他的堕落离与其自身思想懈怠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是客观上讲,他毕竟又只是一个小小的村支书,能够约束他行为的大有人在,但是他却能够横行乡里、鱼肉村民10余年,在村民强烈的反应声之下依旧能够安心坐稳村支书的“头把交椅”,着实让笔者看不懂,难道乡党委、乡纪委对吴成福的所作所为就真的一无所知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像吴成福这样一个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干部”却能够安安稳稳的在村支书位置上一干就是10多年,这不得不说乡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确有失察,乡纪委在监督管理上确有失职。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
近年来,村干部贪赃枉法、鱼肉乡里的新闻层出不穷,一方面是由于村干部思想懈怠,对组织审查抱有侥幸心理,让他们高估了自己的权力,低估了人民的眼睛;另一方面,乡镇党委、纪委对于“两个责任”履职不力也是一个重要诱因,正是因为对“两个责任”的落实不力,才助长了一些村干部敢于顶风违法,肆无忌惮。
如果说将村干部的思想懈怠是点燃了他们“腐败之火”的火苗,那么党委、纪委对“两个责任”的履职不力就是为这个火鼓东风、添薪柴,最终酿成“火灾”。
笔者认为,吴成福的腐败虽然是他咎由自取,但是乡党委、纪委的“绥靖”也是重要诱因。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乡党委、纪委的坐视不管比吴成福贪赃枉法更为可恨,因为他们的冷漠,不仅阻塞了群众的言路,让人民的呼声无处表达,更是严重助长了党内的歪风邪气,让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成为空谈。因此,要治理村干部的腐败,既需要从村干部自身的思想教育上下功夫,更需要从狠抓乡镇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