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从新化县畜牧水产局了解到:为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该局通过控制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和成品质量等四个环节,采取五大措施,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控制和改善渔业养殖环境。“养鱼先养水”,好环境才能产出优良产品。该县先后有新化县车田江养鱼合作社等八家水产养殖场被农业部授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二是加强渔业投入品监管。对养殖生产中使用的水产苗种、饲料、渔药等投入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该局每年制定水产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抽样计划,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渔业执法部门和检测机构对生产过程中苗种、饲料、渔药等主要投入品进行检查。三是规范渔业生产。通过宣传、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引导渔业生产者规范生产操作、安全使用投入品:建立水产养殖档案,推行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制度,健全产品溯源机制,确保水产品质量。四是强化成品质量安全监管。每年配合农业部、省畜牧水产局完成2次水产品质量抽样,自主抽样2次。在最近三年里,先后配合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12批次产品、48个鱼样,合格率一直保持在100%。五是对违法行为从严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等投入品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