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划“暗夜保护区” 不同夜景光色、亮度分不同等级

近日,南京市城管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南京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公众意见征询)》,将南京各区域夜景亮度、光色等分为不同等级,划定“暗夜保护区”,征求公众意见。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此次规划内容中还包括塑造城市夜景与夜游路线,展现城市交相辉映的历史与现代风貌。

暗夜星空将受到保护

近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城管局就一项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向公众征询意见。北青报记者在《南京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公众意见征询)》(以下简称《规划》)上看到,本次规划以南京中心城区、溧水中心区和高淳中心区为重点研究范围,塑造可持续的城市照明。

目前,规划内容正在公示中,希望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5日。规划内容报批之后,将以此为指导和依据,实施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管理。

南京城管局路灯处总工办副主任王金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南京是一座兼具山水城林的城市,有大量的绿水青山,暗夜星空也是金山银山,因此规划结合国际暗夜保护组织的宗旨和相关研究提出,针对南京生态型的山林自然风光、山水园林要素,设置暗夜保护区,保护城市不可多得的暗夜星空。”

该《规划》公示后,引发网友关注。“亮瞎眼的光污染早该治治了。”“设想很不错,更合理也更节能。”有网友留言称。

不同夜景光色、亮度分不同等级

北青报记者从南京市城管局获悉,此次规划中,南京构建以山、林区域为主的暗夜保护格局。通过变电容量和适度超前的技术,实施统一监控、管理城市公共照明网络系统,采用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后期将逐步采用智能化道路照明系统,实现单灯控制和故障检测。

其中,将生态山体核心保护区设为“暗夜保护核心”,严格禁止人工照明;农业用地、湿地为“一般暗夜保护区”,要禁止新设高于照明政策区域相关控制要求的照明设施,按照村镇照明规划要求完善自然村落的照明设施,并控制灯具选型,形成自然光为主、村落照明点缀的夜景;生态山体、林地等生态保护区域为“重点暗夜保护区”,建议整治现状不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区域及周边一公里内不允许新设景观照明设施,以形成天空光、星光、月光与黑暗背景融合的夜景。

在不同区域,夜景的光色也分为不同等级。在夜间城市最活跃区域,夜景照明的颜色将以黄、白光为主色调,彩色光不限。在夜间城市次级活跃区域(主要包括商业办公区和文化娱乐区)以黄、白光色为主,1至2种彩色光为辅;在城市建设用地内其他夜间活跃度不高的区域,则不使用彩色光。同时,在这些分区里,照明的亮度也作了明确的等级区分。

此外,在城区各区域的道路照明中,也进行了光色规划,包括地面灯杆颜色、桥梁灯杆颜色。

塑造城市夜景和夜游路线

据南京市城管局介绍,此次《规划》在特色城市夜景塑造中,将突显历史风貌及现代风貌照明格局。在长江滨江夜景带、滨河夜景带、环湖夜景带突出“襟江带湖”的特色夜景要素。明城墙夜景环,明外郭—秦淮新河风光夜景带则广纳“龙盘虎踞”“环套并置”的夜景要素。

在南京商业照明区、历史照明区、文体照明区,将打造特色照明区,林荫大道、特色街巷、车行夜景廊道将构建特色照明廊道,城市夜景地标、交通节点、门户节点、工业遗产等地,将变身特色照明节点。

此外,还规划了周边度假型、文化体验型和商业娱乐型三类夜游线路。市民与游客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不同景点体验夜游的魅力。根据夜游路线,南京还将做好餐饮、购物、住宿和休闲的夜经济产业类型配套,关注不同类型空间的灯光特色营造,打造以商圈、交通枢纽、文化节点、滨水空间、自然景区及特色村镇为中心的夜间产业集群。(记者 张夕)

关键词: 暗夜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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