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无障碍”不能只是“做做样子”

“今天你要带狗上,我就不开车!”

近日,安徽合肥的盲人推拿师吕付从大连导盲犬培训基地领回了期待许久的导盲犬。他本以为有了出行的“眼睛”,却不曾想平添了一份“障碍”——出租车、公交车司机拒载导盲犬。

目前,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回应称,携带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的情形在合肥是第一次发生。他们已督促公交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同时,也考虑通过修订完善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导盲犬乘坐出租车的相关规定。

合肥市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坦言,作为新生事物,对于驾驶员来说,在识别、把握和确认导盲犬身份上确实存在一定难度。

在该事件发生前后,安徽省住建厅在其官网发布了《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发现,该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较为具体的无障碍保障设施,如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应当逐步配备并完善过街音响信号装置,逐步完善开通适合听力和言语残疾人使用的文字信息报警、呼叫功能。其中,针对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该意见稿明确提出“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协助,不得拒绝或者额外收取费用”。

在安徽省肢残人协会副主席纪建宇看来,与以往相比,现在很多城市无障碍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保障残障人士出行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二次障碍问题仍然突出,有些设施只是“做做样子”。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的低视力学生金玉莲说,她和同学上下学时会被肆意摆放在盲道上的共享单车绊到;一些人行道的路牙有三到五公分高,行动不便的人很难上去;不少商场门口、火车站站前广场等设置石墩作为路障,轮椅也很难通过……

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各类残疾人总数已达8500万,在合肥,仅持证盲人就有2万余人。“别看一个小小的台阶,对我们就是高山峡谷。”纪建宇说,细节和流程上考虑不周全,真正实现残疾人自由出行还很遥远。

安徽省盲人协会副主席王良成表示,城市实现无障碍,事实上惠及的人群不单是残疾人,还包括老人、儿童、孕妇和暂时性行动不便者等。目前全社会对于“无障碍”的认知,还存在宣传不够、意识不强、法律保障力度偏弱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条例中虽然规定了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但规范和约束不明确、不具体。”王良成认为,地方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时,应对无障碍服务予以细化。

在设计和提升城市无障碍设施方面,纪建宇等建议住建部门和相关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多听多看,甚至可以跟着残疾人进行实地体验。此外,信息无障碍亦是城市无障碍的重要一步,应当强化医院、银行、图书馆、体育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的无障碍培训,同时在公共设施上增加关爱标牌、标语,或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兴传播方式加强宣传,以加深公众对无障碍的理解。

王良成表示,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公众意识水平的提高,国家对残疾人保障事业的力度加大,城市无障碍,未来可期。

关键词: 城市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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