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部门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2500多亩

2018年8月以来,江西全省检察机关聚焦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存在改建、扩建、堆放建筑或生活垃圾、进行养殖、种植等危害、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502件,督促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14个,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2500多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64.9公里,整治、关停非法排污口25个,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拆除网箱养殖户684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江西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五河一湖一江”水环境及饮用水水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集中监督活动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列为重点领域。

针对生态环境案件存在跨区域性、办案阻力大等问题,江西省检察院组织新余、萍乡、宜春、南铁四地检察机关开展仙女湖及上游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强化区域协作联动,推动仙女湖及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的解决。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行政机关责令有关当事人退出非法侵占的湖面100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3000余吨、清理畜禽养殖企业多年堆放的废弃物约15吨、关停并拆除污染环境企业1家。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有智表示,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一些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涉及多个行政部门,有的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有的事关企业发展和保护等,有效解决往往并不简单,一些案件整改上有较长过程,因此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督促协同行政机关整改落实十分必要。今年4月,省检察院重点针对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逾期不回复、整改不彻底、事后反弹回潮等问题,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通过到现场实地察看、走访行政执法机关和企业等方式,摸清公益问题是否真正得到完全解决,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南昌市西湖区三家餐饮店在赣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经营餐饮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且污水经雨水管道,直接流入赣江,污染饮用水源。西湖区环保局虽作出行政处罚,但未有效督促三家餐饮店进行整改。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履职有难处,西湖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回头看”要求,反复督促并积极参与协调,促进环保局依法履职,及时向区政府专题报告,加强对餐饮店主的普法宣传,最终取缔关闭了涉案餐饮店,使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得到保障。(记者范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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