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加强检察公益诉讼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0月11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高欣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银升等解读《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史银升说,9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决定》,支持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务实管用确保有效实施

河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是《决定》起草的牵头单位,我全程参与了这项工作。”史银升说,公益诉讼工作范围是检察机关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首先明确了检察机关依法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等领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同时,结合河南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根据工作需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要求,在借鉴省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在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交通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史银升认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涉及部门较多,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与检察机关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因此,《决定》明确了检察、审判、监察、行政等机关各自在检察公益诉讼中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同时强调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

“务实管用,确保有效实施,是《决定》出台的核心和关键。”史银升说,《决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检察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作了相应规定。一是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二是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快生态环境损害等领域司法鉴定机构的建设和培育,依法规范司法鉴定行为;三是鼓励引导司法鉴定机构,采取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的方式开展鉴定活动;四是将配合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同时强调,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通过多种方式,支持有关机关依法履职,确保《决定》在河南省的贯彻实施。

检察建议发出时可宣告

记者注意到,《决定》明确指出,检察建议发出时,可以进行宣告。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决定》明确规定,加强检察公益诉讼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时,不得影响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审判机关应当加强公益诉讼审判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依法研究解决公益诉讼案件管辖、审理程序、证据规则、保全措施、责任承担方式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公正审判,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依法及时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监察机关应当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衔接,协商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及处理情况相互通报制度。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当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

行政机关应当配合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协助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查阅、利用行政执法卷宗材料以及收集证据等调查核实工作。按照检察建议认真自查、主动整改、限期完成、按时回复。对于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做好应诉工作。案件开庭审理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人民法院裁判生效后,被诉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履行。

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完善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使用赔偿款项,确保用于公益赔偿和生态修复。将配合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相关材料由检察机关负责提供。”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说,《决定》从经费保障、协作机制等方面破解了公益诉讼遇到的瓶颈问题。

《决定》指出,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配合检察机关完善工作沟通、宣告、线索移送及反馈等机制。建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开放相关执法信息和数据库。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衔接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快生态环境损害等领域司法鉴定机构的建设和培育,依法规范司法鉴定行为;鼓励引导司法鉴定机构,采取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的方式,开展鉴定活动。

《决定》还明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应当深入探索实践“河长+检察长”等依法治河新模式,注重与跨区域河流省内外有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协商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促进全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工作。

河南省公益诉讼稳妥推进

李自民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是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推动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依法深入开展具有重大意义。

两年多来,河南省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共立案4534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结3453件,提起诉讼159件。在生态环保领域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225件,提起诉讼115件,通过办案督促保护、修复被毁坏林地3134.8亩、基本农田773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9844亩、土壤1974亩,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8953吨、生产类固体废物55959吨。针对发现的病死猪、注水肉、工业盐、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食药品安全问题,办理案件605件。

针对欠缴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情形,河南省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督促收回国有财产5.69亿元、土地出让金4.53亿元。

针对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2018年12月在最高检、水利部领导下,河南省检察院与黄河水利委员会共同发起沿黄九省(区)检察、水利、河务等部门参与的“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探索实践“河长+检察长”等依法治河新模式,跨部门协作联动,合力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经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督促清理黄河流域污染水域面积80.3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干支流河道733.26公里,督促拆除违法建筑43.86万平方米。(记者 赵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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