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7月13日,记者从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了。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对象为:除行政事业单位以外的缴存单位职工和自主缴存职工。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731元,缴存基数下线不得低于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除行政事业单位以外的缴存单位职工,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要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20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基数执行。根据省统计局统计公布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上限为22731元,缴存基数下线不得低于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自主缴存职工根据省统计局统计公布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最高月缴存额为5454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70元。

据悉,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本次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记者 芳旭)

关键词: 基数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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