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法规文件。

祛斑美白等原料被禁用

《规定》称,儿童化妆品配方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目的的原料,如因其他目的使用可能具有上述功效的原料时,应当对使用的必要性及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而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儿童化妆品标志将另行公布。同时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此外,针对婴幼儿和儿童在使用儿童化妆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食、误用风险,《规定》要求化妆品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儿童化妆品性状、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强制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行业集中度或进一步提升

《规定》指出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

业内认为,化妆品监管逐步趋于严格,化妆品行业新规对化妆品的注册、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功效测评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因此短期内需要磨合,长远来看利好行业内龙头化妆品ODM公司和龙头化妆品品牌公司的长期发展,行业集中度会进一步提升。

家长需提高安全和健康意识

在加强行业监管同时,家长提高安全和健康意识也是保障儿童用妆安全的关键一环。

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刘忠建议家长不要在线上玩具店等非正规渠道购买儿童化妆品,严格选用“妆”字号产品,并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产品的备案信息。对于部分过敏体质的孩童,家长应更为谨慎地选用儿童化妆品,用前先在手臂等部位做皮试,避免过敏引发的健康风险。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皮肤科医生王露表示,孩子对酸碱调节能力较差,彩妆中难免包含弱酸弱碱成分,孩子使用容易出现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最后出现色沉等症状。四川省人民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张丽霞也表示“并不建议将儿童彩妆作为日常长期使用”。(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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