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减法”减负真的有失效嘛?

《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出来了。在33条重点措施中,“小学生晚9点、初中生晚10点不做作业”的规定尤其引人瞩目。只要有家长签字确认,学生到了规定时间而未能完成家庭作业的,便可以拒绝完成剩余的作业。而且,教师不得对有此类行为的学生进行惩戒。

实际上,征求意见稿的诸多举措是冲着减负的终点去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曾发布统计数据,在2005年至2015年间,近六成中小学生睡眠不足国家规定的9小时。专家表示,中小学生处于身体发育期,睡眠时间应保障在9至10小时,高中生则应在8小时左右。媒体调查称,作业多、在校时间长、课外班时间增加,是导致中小学生睡眠不足的主要原因。

从减少作业,到规范中小学熄灯作息时间,再到限制校外培训的最晚结束时间……征求意见稿针对减负在“减法”上做的文章很多。这当然对减轻学生的负担有积极作用,将督促学校和家长以更大的决心在缩减的学习时间里拿出更有效的教育方法。但也有人担心,应试思维才是减负最大的障碍。当学生和家长都对应试有默契,采取自愿原则的“拒做作业”恐怕并不能兑现。

回看日本2001年以来实施的“宽松教育”,学生拥有过多的自由时间,并没有为提升自己带来期望中的助益。究其原因,关键是日本的“宽松教育”只在缩减教学内容、放宽教学标准上做多了“减法”。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思索。中小学教育在培养探索发现能力、培养适应社会的学习能力上善做“加法”,减负才不会适得其反。

所以,与格外吸睛的“拒做作业”“严控校内考试次数”等以“减法”减负的举措相比,征求意见稿中有关改革考试命题内容和形式、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等诸多举措,才更值得关注和探索。(丹图)

关键词: “减法”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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