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 对个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要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我国自今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并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虽然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可是一部分人的守信意识和文明程度并没有与时代同频共振,失信违法的并不在少数。此次《通知》就是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的具体化,纳税人要按照税务部门制作的表格填写相关信息,纳税人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守信承诺;而且明确了严重失信将受到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可不是纸上谈兵。根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情况,截至今年4月底,各部门共签署51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43个,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可以说一旦失信纳入联合惩戒将是寸步难行,无疑代价是巨大的。个税承诺制对纳税人就是一种有效的提醒和约束,尤其是现在能缴纳个税的都不是低收入人员,在贷款、求职、坐飞机、乘高铁、任股东等方面比收入低于5000元工资的人员相对需求更强烈、联合惩戒的威慑力更大。个税严重失信是条高压线,希望大家不要触碰。

严重失信者联合惩戒,将促进个税应纳尽纳,防止偷税、骗税、骗抵等违法行为发生,避免个税收入流失,还能降低个税征管成本,又能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尤其是当人没有占小便宜的心理,个人文明程度和社会整体的文明程度也就提高了。希望失信联合惩戒来得更猛烈些,让社会文明的刻度迅速提高,使人人都受益减少管理和运营的成本。

关键词: 个税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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