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城密集发布租房新政 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是不久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之一。大城市房价高,租赁市场也存在着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不规范、租赁关系不稳定等问题。近期北京、上海、深圳等多个热点城市密集发布租房新政,旨在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解决住房租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规范租赁市场

住房租赁企业预收租金不得超3个月、上调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拟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近期已有北京、上海、郑州、深圳、青岛、宁波、中山等多城出台住房租赁相关政策。

北京市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指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上海市从加强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管理、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严厉打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和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制度保障9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深圳市则要求,对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承租人押金及周期租金总额超过4个月租金数额的部分资金,由银行进行监管或者由租赁企业提供相应价值的银行保函担保。

深圳还提出要逐步推进租赁住房在积分入户政策中与购买住房享受同等待遇,在加大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的同时,优化租赁住房积分入学政策。

严控租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在出台租赁市场相关政策时,租金贷仍是关注的重点。其中深圳市特别指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金融机构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发放贷款的频率应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匹配。

北京市多举措控制租金贷去向、缩短预收租金周期,限制企业“资金池”。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

上海市明确指出,已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的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应于2021年一季度前向市房屋管理部门报备贷款规模压降计划,确保2022年底前贷款金额调整到占企业租金收入比例15%以下,住房租赁合同未经网签备案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办理个人租金贷业务。

对此,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王小嫱表示,租户的租金先存入监管账户,再由监管机构付给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同时严控租金贷业务,这对租赁行业的发展影响很大。设置租金监管账户,一方面减少了租户白交房租的风险,另一方面也杜绝了长租公寓企业为了加强现金流,“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商业模式。近两年,长租公寓行业盛行租金贷的缴费模式,自2019年下半年起频频出现租户维权事件,长租公寓的商业模式受到质疑。因此,加强住房租赁交易监管以及长租公寓机构回归精细化运营、减少租金贷的占比显得尤为重要。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表示,部分长租公寓企业通过租金贷、长收短付等方式形成的“资金池”是导致当前企业爆雷的“罪魁祸首”。在租客端被过度金融化的情况下,一旦市场发生波动或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极易发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从而导致房主房客两端受损。各地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的监管措施,将有效促进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切实保护租赁各方当事人、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增加房源供给

对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来说,增加房源供给是一个重要方面。对此,上海明确表示,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主体加快形成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宁波提出,允许非房地产企业将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批准后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允许企业将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或职工宿舍。

中山也拟允许将非公开出让用地和非通过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机构实施公开转让用地上在建、建成、库存的商业用房(按商品房分摊办证的除外)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深圳则提到,探索政府提供居住用地、住房租赁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租赁住房的PPP模式筹集租赁住房。

“PPP模式或将成为后续政府和房企合作的一种非常好的方式,有助于降低政府负担和激活房企投资积极性。”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总监严跃进对此表示。

北京大学教授楼建波表示,近年来,住房租赁行业在政策东风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经历了一个非常快速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市场也暴露出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近期出台的租赁新规是在行业经历快速发展、企业探索试错、市场波动以及总结经验做法后,提出了一系列非常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可以说为行业发展指明方向、为住房租赁企业今后的经营行为划出了边界。同时,住房租赁企业是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计未来会继续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持有房屋并依法出租。

(记者 孙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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