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联合下拨2019-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灾补助资金3.7亿元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日前联合下拨2019-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灾补助资金3.7亿元,用于支持帮助各地灾区统筹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救助工作。春节前,第一批冬春救助款物将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记者25日从贵州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2019年,贵州发生低温冷冻、风雹、洪涝、山体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局地交叉重复受灾,尤其是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主汛期局地发生的严重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部分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需要政府提供生活救助。

根据会商分析,今冬明春期间,贵州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贵州及时安排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冬春救灾补助资金,并要求各地落实好本级财政应安排的地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将省级补助资金与中央补助资金和本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统筹使用,解决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并统筹考虑冬春期间可能发生灾害的救助需求,做好救灾物资保障准备。

同时,救助工作中要保障重点,对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对象等重灾户给予生活补助,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记者李黔渝)

关键词: 冬春救灾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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