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大连分行存在信贷管理不严格行为被罚200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2日公布了大连银监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银监罚决字〔2018〕12号、13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龚晓坤,该分行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信贷管理不严格,违规发放设施农业小额贷款。对此,张陆军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大连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200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72907.58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张陆军作出取消高级管理人员5年的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1月1日。

关键词: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