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滑县支行2责任人被警告

10月29日,河南银监局安阳分局发布2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资本金未到位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行内部员工刘宝华、赵同新被警告。

处罚书显示,刘宝华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行资本金未到位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监督、管理责任,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被行政警告。

赵同新负直接责任,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其被给予警告处分。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18年9月29日。

10月25日,河南银监局安阳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行存在资本金未到位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以及本行固定资产贷款资金购买本行理财产品的行为,给予滑县支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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