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获输华准入许可 扩大互惠互利合作成果

记者从宁波海关了解到,日前,原产自中东欧国家的冷冻水果已获得输华准入许可,这将有力促进更多中东欧优质农产品输华,扩大互惠互利合作成果。

在此之前,只有波兰、拉脱维亚等6个中东欧国家的冷冻越橘、草莓等5类冷冻水果获准对华出口。而此次获准对华出口的冷冻水果,指的是去除不可食用果皮、果核后,经过-18℃或以下速冻处理不少于30分钟且在-18℃或以下存储、运输的,并符合《国际食品标准》“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操作规范”要求的水果,准入范围则扩大至中东欧国家

冷冻水果一直是中东欧国家的特色农产品。以2019年为例,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的出口额为11.94亿美元,其中对我国的出口额仅为0.28亿美元,仅占其全球出口额的2.34%,占我国该类产品全球总进口额的8.02%,后续输华贸易发展潜力极大。

目前,宁波海关充分发挥中国-中东欧SPS联络咨询点作用,在海关总署总体部署下,主动争取承担中东欧国家农产品准入全流程工作任务,独立完成中东欧农产品贸易潜力分析等一系列工作,有效加快准入进程,推动产品输华贸易。(孙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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