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中旬,接到上级通知,我被交叉安排至邻县县委巡察组,参与邻县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
一到被巡察单位,我们立即投入工作。根据事先拟定好的谈话人员名单,我们花了三天时间逐一谈话,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开始把重心转移到查阅被巡察单位历年会议记录和账簿上。
“事业编制人员平时工作比较辛苦,经常加班加点,可以以‘误餐费’名义适当发些补贴……只做不说。”就在大家认为会议记录也没什么疑点的时候,被巡察单位2015年局务会记录簿上一句草草的话引起了组长的注意。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都在规范、清理滥发津补贴。‘误餐费’也是不允许的!”组长的话掷地有声,“小庞,你和东姐再翻翻局里的账簿,仔细看看是否有给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误餐费’补贴的凭证。”
“好的!”接到任务后,我们立刻对该局2015年的几十本账簿展开了“仔细搜索”。一个早上过去了,仍未发现有发放“误餐费”补贴的相关凭证。
“不对,这里面有问题。”听完我的汇报后,组长思考了一会儿说,“既然会议上研究了而且有明确记录,那这笔费用肯定有发放。‘只做不说’,这说明他们做得很隐蔽,你们再仔细看看,不要放过蛛丝马迹。”
我们再次认真核对了会议记录和凭证,查找相关材料。这次我留了个心眼,认真查看了参会人员名单。当时作会议记录的办公室人员周某,就是事业编制人员。如果当年确实发放了“误餐费”补贴,周某必定享受了这项补贴。
“对,可以从周某这里突破!”组长肯定了我的想法。为避免打草惊蛇,组长让我约周某下午到巡察组“常规谈话”。
下午,周某如约来到了巡察组。组长和周某一边聊家常一边聊工作,让周某放松下来。随后,我们也简单地问了些问题,周某都回答自如。组长也不时对周某的工作表示肯定,以消除他的戒备心理。
就在双方交流比较轻松顺畅的时候,组长突然抛出了准备已久的问题:“对了,2015年你的‘误餐费’补贴领了吗?”
“领了领了……”面对组长突然发问,周某没反应过来,直截了当回答道。“怎么……突然问起了这个……”当意识到问题所在时,周某脸色顿时变了。
既然承认发放了“误餐费”补贴,凭证却没有任何记录,那到底是怎么发放的?面对事情败露,周某只好交代了事件的始末。有了周某这个突破口,我们顺藤摸瓜,在封锁消息的情况下立刻约谈了相关人员。事情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2015年2月9日,该局为鼓励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积极性,在局务会上研究给他们发放“误餐费”补贴。局领导心里清楚不能研究和发放政策外补贴,所以要求“只做不说”。而作会议记录的周某一时没在意,记下了那句草草的话。为规避监督,局里以报批建设工程补助款名义,将一笔专项资金下拨到下属某单位,再由该单位通过做假账形式套取现金1.68万元。现金套取出来后,交到局里由周某经手发放给7名事业编制人员。我们随后也在当年账簿中找到了这张下拨补助款凭证。
违规发放补贴,明知故犯;虚设工程套取专项资金,错上加错!我们将这一情况形成问题线索报告,移交给县纪委以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这次的巡察经历让我感触颇深,原来许多问题就藏在蛛丝马迹中,如果不细心核查很难挖出来。只有认真地对待一切蛛丝马迹,仔细探索其中的细节,精准发力,才能让那些穿上“隐身衣”的违纪行为暴露在巡察组的“火眼金睛”之下。